您现在的位置是:海阔网 > 焦点
买卖、租赁耕地上的房屋?最高法:合同无效
海阔网2026-07-16 22:07:57【焦点】7人已围观
简介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5月11日上午,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5月11日上午,买卖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租赁最高发布“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耕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房屋法合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同无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买卖建窑、租赁最高建坟、耕地挖砂、房屋法合采石、同无采矿、买卖取土等,租赁最高以及约定买卖、耕地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法合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同无

图说: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耿宝建介绍,“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黑土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依法履职,联合制定了该司法解释。
《规定》共二十一条,是一部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规定》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顶端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规定》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耿宝建介绍,《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租赁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此类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在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时,耿宝建表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来源:顶端新闻
很赞哦!(99884)
热门文章
站长推荐
友情链接
- 北京交警回应盲人女孩盲道被撞事件:依法处置!女孩最新回应
- 香港慈善晚宴筹集400多万元后,李亚鹏带医疗团队回平顶山老家义诊,400多名患儿等待筛查,回应“此前被嘲太寒酸”:自己只负责做事就好
- 奥地利钢琴家贵州“村马”作曲之行
- 雅思在全球范围内陆续停止纸笔考试,全部采用机考;中国大陆地区将于9月1日起停止
- 今年首个高温天将至,下周全国多地将冲击40℃!今年真会迎来史上最热夏天?中国气象局回应
- 从“卖菜公交”理解中国乡村振兴
- 纪念妈祖诞辰1066周年大会举行 妈祖文化全球推广大使刘涛现身会场
- 比斯特苏州购物村:5月1日和3日刷新开业以来单日销售纪录
- 小鹏集团否认被约谈
- “宾利车主高速救助被弃新人”系摆拍,当事人承认拍段子:已对“新人”造成困扰,将原视频下架;其账号多次发布争议“正能量”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