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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伙同他人驾车“碰瓷” 最终领刑受罚
海阔网2026-05-11 20:11:46【综合】5人已围观
简介两男子伙同他人驾车“碰瓷”,三年“挣”了12万余元,最终双双获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驾车“碰瓷”案,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和六个月
两男子伙同他人驾车“碰瓷”,碰瓷三年“挣”了12万余元,两男最终双双获刑。伙同近日,人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驾车“碰瓷”案,车最被告人李某某、终领陈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刑受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和六个月有期徒刑,碰瓷并处罚金。两男
从2022年起,伙同被告人陈某(另案处理)、人驾李某某、车最陈某某等人接受李某(已被外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抓获)组织、终领指挥,刑受通过驾车伺机对目标车辆实施较轻微碰撞,碰瓷然后以假装报警威胁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在共同犯罪中,李某某负责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蹲点寻找疑似被暂扣、吊销驾照仍驾驶车辆的人员,随后将锁定人员的车牌、汽车情况、路线、衣着样貌等信息报送李某;陈某某负责驾驶车辆随车实施碰撞行为;陈某既有帮助驾车对目标车辆实施碰撞行为,又有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蹲点寻找目标的行为。
每起敲诈勒索犯罪得手后,李某便按约定将敲诈勒索所得款的20%分给陈某、李某某、陈某某。至2024年,李某等人已在北海、柳州等地组织实施多起“碰瓷”行为。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多次通过制造交通事故,以此为手段威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分工、参与次数、获得的违法所得金额及退赔、自首、坦白等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共同退赔吴某某、伍某某等被害人经济损失62496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人员刻意制造交通事故,抓住部分驾驶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利用其惧怕被交警查处的心理借机敲诈勒索。此类碰瓷行为社会性质恶劣、安全危害突出。通过本案判决告诫各类妄图碰瓷敲诈的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日常出行务必严守交通法规,行车途中留意周边路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勿私下妥协,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谨防落入碰瓷圈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梁冰华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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